107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實施計畫

臺南市南化區瑞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

一、依據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4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3575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(稚)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作業原則辦理。

二、目的

()學習尊重語言和文化多樣性之良好態度。

()推動本土語言,落實本土語言於幼稚園課程中。 

文章標籤

小可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